2009年9月23日8:50,黑马广告应邀参加台州市路桥工商分局四楼会议室举行的《房地产广告整治工作会议》。
本次会议由路桥工商分局组织,路桥工商局商广科蔡邱邱科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根本目的是针对目前为至房地产广告仍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并作出要求。
会议开始,由蔡邱邱科长针对8月26日下午召开的《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会议》至今为至房在产广告仍存在的问题作了详细汇报,指出距今为至离具体规定要求还差一大截。目前为至房地产广告存在的问题:
1、未取得预售证发布广告,客观上是存在的;
2、未标明预售证号码的;
3、未标明开发商名称的;
4、使用图片但未标明实景图或效果图、模型图、平面图等等的;
5、排屋与别墅的区别;
6、预售证是分块取得的。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
1、未取得预售证的,严格禁止发布广告;
2、未标明预售证号码的,已经发布的继续发布,之后的严格按要求发布;
3、未标明开发商名称的,已经发布的继续发布,之后的严格按要求发布;
4、针对使用图片但未标明实景图或效果图、模型图、平面图等等的,视具体情况出入很大的需整改,出入不大的继续发布,之后的严格按要求发布;
5、排屋跟别墅要明确;
6、预售证是分块取得的,已经发布的继续发布,之后的严格按要求发布。
之后针对本次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3个要求:1、对有问题的,及时联系,10天内整改完毕;2、如果10天内没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凡是今后申请的房地产广告严格按要求来办理。
黑马广告一直以为都以工商局的管理为广告审批引导依据。在认真听取本次会议精神后,黑马广告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并遵从工商审批条例,认认真真做户外广告。